【说明:定向师范生和地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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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有意向的考生仔细阅读以下细则:
    定向师范生:
    2018年,华南师大本科招生计划6300名(包括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160名和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50名),比去年增加了200名。其中师范生2207,非师范生4093。
    2018年,华师新增教师专项计划50名,公费定向(惠州市博罗县和龙门县)培养本科师范生,培养对象在华师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派遣到定向县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大陆或内地户籍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符合2018年度相应招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考生,成绩应达到2018年生源地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8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8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最低分数线。


    地方专项:
    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其实施区域为县、县级市和近两年(按报名时计算)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的地方。根据广东省有关政策和学校安排, “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省30个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具体安排以广东省教育厅安排为准。
    注:1.已列入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民族自治县的,在原扶贫开发重点县栏目中不再重复列出;2.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不列入实施区域。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2018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